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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案判無罪,軍顏重光奮力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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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高敬翔 周四 9月 15, 2011 4:40 pm

軍法院重審 江國慶無罪確定

央廣 更新日期:"2011/09/13 12:15" 張德厚

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性侵命案,上兵江國慶遭到錯殺,經再審後,國防部北部地區軍事法院今天(13日)判決江國慶無罪。國防部表示,將主動協助江國慶的家屬處理刑事補償事宜;預估家屬可獲得新台幣9千多萬的賠償。

國防部表示,發生於1996年的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女童命案,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依法定程序再審後,已於13日上午9時宣判江國慶無罪。

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於判決中指出,本案當初所依憑的江國慶自白不具「任意性」與「真實性」,不具證據能力;疑似沾有女童血跡的衛生紙,及疑似作案用的兇刀等重要物證,依當前科學鑑定方法,也都無從採為不利江國慶的補強證據。此外,本案依相關卷證,查無其他積極證據可做為足以不利於被告江國慶的事實認定,因此本於「無罪推定」原則,最後判決江國慶無罪,以符正當法律程序要求。

國防部軍法司審判處副處長沈世偉表示,本案宣判後即告確定,將全力協助江家屬辦理刑事補償事宜。而依9月1日施行的刑事補償法,一般預估,家屬將可獲得新台幣9千多萬的賠償。沈世偉說:『(原音)我們會跟江國慶的母親王彩蓮女士主動說明,需要準被什麼資料,整個的流程,協助她跟軍事法院辦理刑事補償事宜』

國防部指出,軍事審判制度已1999年10月改採地區制,不再隸屬部隊,並採三級三審制,軍法判決也須接受司法終審檢驗,充分落實審判獨立及人權保障。軍法機關將深切記取教訓,絕不容許再發生類似江國慶案件這種無法彌補的遺憾。



江國慶獲平反 司改會仍要究責

中央社 記者賴又嘉 台北13日電更新日期:"2011/09/13 12:04"

前空軍士兵江國慶15年前因女童姦殺案遭錯殺,全案啟動再審程序,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今天判江國慶無罪。民間司改會表示,江國慶終獲平反,但當年涉刑求江的軍官應盡速究責。

國防部空軍作戰司令部民國85年間發生女童姦殺案,當時被認定是凶手的江國慶疑遭軍方刑求認罪,隔年隨即遭槍決。江父指控軍方刑求,四處奔走陳情,監察院去年調查認為,國防部疑對江國慶非法取供,檢察總長黃世銘因而下令全案重啟調查。

檢方根據案發現場的掌紋,今年1月間逮捕另1嫌疑人許榮洲,台北地檢署5月間認定女童姦殺案的真凶為許榮洲,以殺人罪起訴,並認定江國慶遭軍方不當刑求而錯殺。許榮洲部分,仍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江國慶委任律師團今年2月間以全案有新事實、新證據為由,到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遞狀,聲請再審,國防部5月26日認為聲請有理由,裁定開始再審,並於今天判江國慶無罪。江國慶終獲平反。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說,江國慶從法律上獲得清白,已獲平反,司改會研判軍檢不會提起上訴,江國慶可望無罪確定。林峰正表示,國防部已表示,江國慶無罪確定後,將全力協助江家辦理刑事補償事宜,司改會接下來將要求究責當年涉及江國慶案的軍官。

林峰正指出,當初涉刑求江國慶的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人,檢方以超過追訴時效將陳肇敏等人不起訴,高檢署7月間將案件發回台北地檢署續查,要求清查陳肇敏等人有無涉犯殺人、濫權追訴致死或私行拘禁致死罪,若罪名成立,仍未超過20年的追訴時效。

林峰正說,案件發回續查至今已近2個月,案件卻沒有進展,江母也未得到陳肇敏的道歉,要求檢方加快偵辦速度。


高敬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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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案判無罪,軍顏重光奮力追 Empty 知恥知病,痛定思痛~

發表  世清教官 周四 9月 15, 2011 9:24 pm

santa
敬翔同學:
Good 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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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案判無罪,軍顏重光奮力追 Empty 堅持專業vs.服從命令~

發表  世清教官 周五 10月 28, 2011 3:12 pm

看問題/長官有錯…請勇敢說不!

【聯合報╱記者 程嘉文】2011.10.28 04:17

江國慶案冤獄補償創下破億元天價,包括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等官員,還面臨可能賠錢甚至刑罰的下場。將其比擬成一場慘敗塗地的戰役,對軍方毫不為過,究其原因,恐怕還是將校們誤解了「服從」的意義。

案發當時,小女孩在軍營內慘遭姦殺,社會輿論同聲痛罵,李登輝總統、陳水扁市長,也都說出「非破不可」、「限期偵辦」的重話。主事官員捍衛的,不僅是抽象的軍譽,甚至包括自己的前途。在這種壓力下,專案小組鎖定測謊未過的江國慶,利用「科學辦案」敲釘轉腳。相關人員「化危機為轉機」、風光晉升,但埋下的冤屈,終在十多年後爆發。

軍隊是高度重視紀律的團體,如何在「服從命令」與「討論研究」間維持平衡,需要高度智慧與勇氣。

隨著軍法體系由各部隊抽出獨立,以及政戰保防體系權勢大不如前,如江案般「明顯」的冤獄,應該不至再發生。但從十多年來國軍建軍方向的搖擺、各項措施旋設旋廢,顯示軍中仍然流於「官大學問大」、「專業隨著長官走」。高層若不學習察納雅言、鼓勵異聲,部屬若不能夠秉持專業、據理力爭,只怕政策面的「無形江國慶案」,還會在軍中重演又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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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案判無罪,軍顏重光奮力追 Empty 預防失職人員脫產,國防部聲請假扣押~

發表  世清教官 周二 11月 29, 2011 8:24 pm

防江國慶案失職人員脫產 國防部提假扣押

中央廣播電台 張德厚 2011年11月29日 下午6:36

空軍士兵江國慶冤死案,江家家屬獲刑事補償新台幣1億多元,儘管國防部還未決定是否對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相關失職人員求償,但為避免陳肇敏等人先行脫產,國防部今天(29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

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性侵命案,上兵江國慶屈打成招遭到錯殺,國防部北部軍事法院再審後改判江國慶無罪,並依刑事補償法補償江家新台幣1億零318萬5千元。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求償審查會也將進一步討論,是否對涉及違失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反情報隊員柯仲慶、鄧震環等8人求償。

國防部29日表示,北部軍事法院已經將全部賠償金額在律師見證下交付江國慶母親,不過為避免陳肇敏等人先行脫產,求償審查會決定對陳肇敏、柯仲慶、鄧震環等8人,先行行使財產假扣押。國防部軍法司審判處副處長沈世偉:『(原音)求償權發生了,各界都會擔心說是不是人都離開了、或是脫產了,委員會認為這8個人可能有先進行假扣押的必要,所以他們就先遞狀申請假扣押,他們願意提供擔保,希望法院能把這些人的錢扣下來。』

國防部指出,在提出假扣押之後,北部軍事法院將再召開求償審查會,待陳肇敏等人到場陳述意見後,再議決確定本案最終的求償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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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世清教官 周一 3月 05, 2012 10:46 pm

江國慶案懲處太輕?國防部:秉公處理


東森新聞 – 2012年3月5日 下午2:41

江國慶冤獄案,懲處名單公佈,前後任空軍司令黃顯榮、陳肇敏及李天羽,分別被記過以及申誡一次,退休俸完全不受影響,外界質疑懲處太輕微,是不是官官相護。對此,國防部表示一切依軍法辦理,絕對沒有護航。

盼了15年,江國慶冤獄案,國賠終於給了,但是懲處呢?國防部公佈的懲處名單,結果讓大家好意外,國防部把相關的軍官疏失分成三大類,分別是督導不周,禁閉作業失當跟不當取供,其中三位前後任空軍總司令,都被認為督導不周,黃顯榮記申誡一次、李天羽記過一次、陳肇敏記過一次,完全不影響退休俸。

消息出來,輿論譁然,因為這樣的懲處等於沒有,讓國防部備感壓力。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比較高階的,因為他是屬於督導的部分,所以大家感覺起來好像他的懲處會比較輕一些,他不可能親自去參與這個案子,他只是因為他當主官,他必須要負督導責任,國防部的基本的立場是實事求是,那我們也是秉持著勿枉勿縱的這種態度。」

強調一切秉公處理,絕對沒有護航,不過外界更質疑的是這份懲處名單,去年八月就已經出爐了,國防部卻遲遲不敢公佈,是不是擔心輿論壓力影響選情?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絕對不是隱而未宣,因為我們還是要把相關這些行政程序把他走完。」這次總共懲處了23個人,堅持沒有官官相護,秉公處理,讓外界觀感不佳,國防部承諾會檢討,至於這些軍官當初因為江國慶案,所獲頒的獎章獎狀,也已經全數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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