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發布新聞稿,針對「麥當勞臺南新營分店員工日前穿著陸軍上校階軍服販售商品情事,國防部表達嚴正的抗議,並將適法處理」。(10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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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發布新聞稿,針對「麥當勞臺南新營分店員工日前穿著陸軍上校階軍服販售商品情事,國防部表達嚴正的抗議,並將適法處理」。(105年1月2日)
國防部今(2)日表示,有關麥當勞臺南新營某分店員工日前穿著陸軍上校階軍服販售商品情事,國防部已於昨(1)日向麥當勞總公司表達嚴正的抗議,此種行為不僅違反國軍服制規定,並且影響國軍形象,請該公司立即要求所屬員工停止以此種方式銷售商品。
國防部指出,依據「陸海空軍服制條例」第7條第3款規定,非現役軍人應經國防部核准,始得穿著軍人制服;另依「中華民國刑法」第159條規定,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即新臺幣15,000元)。
國防部強調,已請臺南憲兵隊完成蒐證,後續由本部法律事務司適法處理;國防部籲請各企業及民眾確遵上開規定,共同維護國軍形象及榮譽。
國防部指出,依據「陸海空軍服制條例」第7條第3款規定,非現役軍人應經國防部核准,始得穿著軍人制服;另依「中華民國刑法」第159條規定,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即新臺幣15,000元)。
國防部強調,已請臺南憲兵隊完成蒐證,後續由本部法律事務司適法處理;國防部籲請各企業及民眾確遵上開規定,共同維護國軍形象及榮譽。
D73陳彥蓉- 文章數 : 2
注冊日期 : 20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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